当前位置: 首页 > 家园互动 > 共同关注 > 内容

家庭防范常识

发布者:管理员 日期:2011-07-18 访问次数:2930

 

家庭防范常识

一、溜门或钻窗入室案件防范。外出或休息时,要注意闭锁门窗,并检查有关设施是否完好,包括防盗门是否从内反锁等,不要图一时方便,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财物损失。
    
二、隔窗钓鱼盗窃案件的防范。此类案件多发于一搂或有外接平台的二楼住户,防范此类案件应注意关闭窗户,放置衣物、皮包和手机时要注意放在远离窗口或犯罪分子不易够到的地方,必要时加装细网格栅栏。
     
三、家中财物存放注意事项。大量现金不要存放在家中,存款时应选择好密码并注意妥善保管。现金或金银首饰等小件贵重物品,如临时需要在家中存放时,应利用反向思维,放在家中不引人注意的房间和一般人不放钱的部位。需要经常在家中存放现金等贵重物品的最好在隐蔽处安装保险柜,并直接固定到墙体内,再以便存放贵重物品。
    
四、家庭常用技术防范措施。目前市场上各种防范报警装置很多,针对特定的门或、窗或区域可采用有关技防措施进行防范。比如电子狗和门磁,这两种电子防盗产品价格便宜,安装使用简单,可有效防范案犯从门窗侵入的案件发生。
五、遭遇犯罪分子侵害时。要根据实际情况,沉着应付,不要慌张,应冷静对待,首先应采取智斗方式,必要时舍弃财物,以防犯罪分子狗急跳墙,给自己造成更大的伤害。
    
也可先衡量双方力量对比情况,再作行动:
     
如案犯人数、体力、所持工具强于或等于我方,此时应采取自保的方法,暗中观察,记住其明显相貌特征或相互间称呼,装作不知道或找借口离开,迅速报警或叫来较多邻居处置。
     
如案犯人数、体力、所持工具均弱于我方,则果断行动,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迅速将其控制或擒获,并尽快扭送公安机关或拨打110报警,但不可对其作出多余的伤害。
预防抢劫、抢夺防范常识
1
、在公共汽车上、商场内或排队拥挤时,注意把包放好或放在胸前,防止被盗或被抢。
    2
、骑自行车或摩托车时,要将放在篓内的包带在车把上绕两周,防止掂包,喜爱挎包的同志,最好左肩右挎或右肩左挎,不要单肩背包,购物时要将包从车篓内拿出,切莫怕麻烦而出现被盗。
    3
、对声称送货、送礼、上门维修、送广告品的人员,要先查明身份、提高警惕。若只有老人或孩子在家、切记不可盲目接待,防止发生入室抢劫案件。
    4
、新楼建成住户较少时,进家前要习惯性地后顾一下,防止有陌生人尾随趁开门之际闯入抢劫。
    5
、当遇到所骑自行车后轮被人插入铁丝或其它障碍物需
下车排除故障时,要注意看好车篓内的包和其它物品,防止坏人趁机掂包作案。 
6
、机动车如遇有人敲车门示意或慌称轮胎漏气,下车查看时,请注意锁好车门,防止坏人乘机偷开车门抢劫驾驶室内的物品;车辆慢行时要注意车外人敲玻璃等举动,防止其同伙乘机从另门盗走车内物品。

     7
、公安机关查验户口是有组织的活动,一般情况下都着警服有居委会人员或管区民警陪同,必要时可先向对方要求出示警官证,防止坏人冒充公安人员骗门抢劫作案。
    8
、平时少走夜路,少走背街小巷偏僻地区,走夜路要结伴而行,走人多有路灯的路,遇有三五成群的年轻人要提高警惕,包不要往自行车篓内放,人离开时包或贵重物品不要往汽车驾驶室放,车辆不要乱停乱放,下车时要关好门窗,防止坏人乘机砸车窗玻璃进行盗窃。
夜间防范常识
1
、晚上临睡前应将门窗电器关好,特别是卫生间和厨房等容易遗忘的地方。
    2
、夜间有人敲门,要辩明问清、观看仔细后再开门,对不熟悉的人要防止以事急为借口骗门而入,尽量把事情放到天亮人多时处理。
    3
、晚归时,步行要走人多灯亮处,如有人稀灯暗地方的,最好乘车回家;女同志最好搭乘女司机的车
夜间行路防范常识
夜间独自行路,遇有坏人寻衅滋事,拦路抢窃时,除高声呼叫外,还要注意:
    1
、间行路要选择中间明亮处行走,不要紧靠路边两侧而行,特别对路边黑暗处要有戒备,保持警惕性。一旦坏人从路边和蔼窜出,能够正确回旋余地,可以边逃脱边呼救,同时做好搏斗的准备。明亮处摸表明显,对犯罪分子不利。
    2
、如果犯罪分子突然出现,来不及逃脱,可以通过对话、自掏财物等方式与犯罪分子周旋,以便拖延时间等待机会。在周旋过程中要把犯罪分子的面貌特征、身体胖瘦、口音、服饰等用心记下来,为公安保卫部门提供有利线索。
    3
、要视情况与犯罪分子展开斗争,进行自卫。如果犯罪分子是一人,起力量可以对付时,就要鼓足勇气制服或击伤犯罪分子。如果犯罪分子作案得逞,行人受害,就要迅速向公安机关或巡逻值勤人员报案,把心记的情况详细告诉接待人员。如果时间来得及应主动协助公安人员追捕和辨认。
     4
、夜间行路受到坏人侵害时,一定要保持沉着、冷静,切不可害怕而惊慌失措。因为犯罪分子在进行犯罪活动时,其内心极其紧张和空虚,惟恐被捉,倘若被害人害怕而紧张,就会在客观上助长犯罪分子的气焰,使起犯罪活动得逞。事发时,在可能的情况下,一方面要做好搏斗的充分准备另一方面要严正指出违法犯罪的危害和可耻下场,动摇其实施犯罪活动的心理意志。

杭州市上城区三新幼儿园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浙B2-20090002  © 2006-现在 igrow.cn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杭州长河通信技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