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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爱护航 保护幼时的你

发布者:王美华 日期:2022-05-20 访问次数:92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正式施行一周年,为进一步加强幼儿园法制安全教育工作,营造文明、平安、和谐的育人环境,增强幼儿园教职工的法制安全意识,更好地促进幼儿健康成长。杭州市钱新幼儿园于5月20日开展校园安全法制宣传活动,特邀上城区教育局法律顾问夏洋律师为全体教职工进行讲座。

夏洋律师:浙江大学民商法硕士,《浙江法制报》法治教育宣讲团成员,运河法治十大工作室研究员,浙江电视台小强热线特邀律师。

一、校园实例分析,增强法律思维

针对幼儿或教职工在园发生意外事故该如何处理,夏律师结合真实事件从法律思维和管理思维两种方式来进行分析,并提出教职工或园方可以从明确责任界限、规范日常教学行为、调整心态应对突发事件等有效措施积极处理。

二、现场答疑解惑,深入法制意识

夏律师以发生在身边的实事为例,将《民法典》、《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中相关的侵权责任内容对全体教职工进行全面细致地讲解,参会教师认真聆听学习并做好笔记。

现场,教职工们还就日常工作中的安全管理职责、安全保障等问题向夏律师进行提问与探讨,夏律师从自身专业的角度出发一一耐心解答。

通过学习和聆听夏洋律师的专业宣讲,使全体教职工加深了对《民法典》的认识,在明确了责任与义务的同时,进一步夯实了幼儿园的法治校园工作,提高幼儿园安全管理责任意识,为创建平安、和谐、文明的幼儿园奠定了坚实的法治基础,为孩子们的健康成长撑起了强有力的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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