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一 ----- 教学论文:在音乐活动中培养幼儿创造能力
2008学年教师自主研训四个一
教学论文:在音乐活动中培养幼儿创造能力
[摘要]:音乐教育是一种融音乐、舞蹈、语言为一体的全体艺术,运用音乐对幼儿进行教育,是培养创造性人才的一个途径,教师应注意将活动结果转化为注重活动的艺术化、多样化;变单一课堂教学为全面渗透;从机械模仿转变为创造性探索。
[关键词]:幼儿;音乐教学;兴趣创造力
一、问题的提出
传统的幼儿音乐教育,学习歌曲、名曲欣赏、韵律活动,总是幼儿围着教师转。虽然目前在音乐教材、教法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改革,但音乐教育片面重视技能技巧的观念仍然难以改变。即使是在幼儿主动感受、表现音乐的活动中,教师的主观行为依然起支配和主导作用,幼儿的所感、所想、所为常常并非源于自己对音乐的理解与认识,而是教师思想与意志的巧妙强加。。
二、问题的根源
音乐活动必须要进活动室,要有发声练习以及学习打击乐要先学会动作、图谱才能与音乐进行合奏等等一系列化的程序。孩子们一次次地丧失了获得良好感性经验的机会。
1、表现在幼儿音乐教育的目标上。
传统的音乐课程教学,长期以来重视基本知识传授和基本技能的训练,忽视对音乐美的感受力、表现力的培养。教学的片面性就使音乐教育走入机械学习的窄胡同之中。例如:有些老师在音乐教育中,只是简单地教幼儿唱几首歌,学几个舞蹈动作,整个教学过程刻板、单没有去调动幼儿的情感和生活积累,不能使他们主动地、愉快地体验音乐艺术和舞蹈艺术的美感氛围。
2、表现在幼儿音乐教育的方法上。
现在,有不少老师在音乐课程中习惯于采用“示范-模仿”为主的教育模式,重在灌输、示范,搞机械训练,教师唱,幼儿听;教师教,幼儿学。在幼儿自己进行音乐活动之前,往往先由教师进行范唱、范跳,给幼儿提供模仿对象。在音乐教育的过程中,教师干预、指责或要求幼儿模仿太多,结果束缚了幼儿的双手和大脑,禁锢了幼儿的思想和情感,使幼儿难以自己去体验,自己去领悟,自己去发现,自己去探索。教师没有成为幼儿自己进行音乐活动的积极支持者,没有帮助幼儿获得成功感,增强自信心,激发兴趣。
三、采取的措施
在音乐活动中培养幼儿创造能力
一、为孩子营造自由创造的氛围 ,变“要我学”为“我要学”。。
在音乐活动中培养幼儿创造能力
培养创造力并不是要摒弃模仿,在音乐活动中模仿是需要的,它是最初的学习方式,但必须较快地跨越这一分阶段进入探索期,引导幼儿大胆创新、独立思考,发表自己的独特见解。教师不要去训斥孩子,而是要学会容忍,并在宽松的氛围中鼓励、支持和欣赏幼儿的创造表现。
二、为幼儿提供自主创造的机会。
《新纲要》指出艺术是幼儿“表达自己的认识和情感的重要形式”,要使幼儿“大胆表达自己的情感、理解和想象”。并指出这种艺术表达是“自由表达”、是“创造表达”。但现实教学中,教师们常为了保证活动按计划顺利进行而代替孩子去体验、判断。在音乐活动中,教师们往往要求幼儿按照成人的思维方式去感受理解音乐,使幼儿没有机会主动感受、自由想象,只能在教师的牵引下被动参与。在这种教育影响下,孩子们的音乐兴趣会日益减弱,音乐灵性会不断消失。苏霍姆林斯基说过:“在孩子的心灵深处,都有一种根深蒂固的需要,就是希望自己是一个发现者、探究者和成功者。”
每个孩子都有音乐的潜能,假如我们能给他们创设丰富的音乐环境,为他们提供自由的探索空间,同时又能仔细观察、耐心等待,在恰当的时候给予适当的帮助,孩子们必定能从音乐中体验更大的乐趣,就像日本音乐教育家铃木镇一所说:“要让孩子学音乐象学说话一样自然”。
高桂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