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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新幼儿园规范语言文字告家长书

发布者:干立红 日期:2019-11-29 访问次数:409

亲爱的家长:

您好!

语言文字是人类思维和交际的基本工具,是文化和信息的基本载体,是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汉语是我国使用人数最多的语言,也是世界上使用人数最多的语言,更是联合国六种正式工作语言之一。几千年来,汉语竖播千秋,横传万里,忠实地记录了人类进步的脚印、文明的历程,她是我们中华文化的根、中华文化的载体、中华历史的见证。

正确使用祖国的语言文字,树立语言文字规范意识,是国家对每个公民的基本要求。2001年,国家开始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语言文字法》,确认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作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法律地位。

语言文字应用的规范化程度,是衡量一个地区文明程度和文化软实力的重要标志之一。作为中华文明的传承者,我们有责任提高自身的语言文化素质,更有义务规范使用自己的母语。为此,幼儿园语言文字领导小组向各位家长倡议:

1.家长们认真学习、宣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自觉依法守法,做普通话和规范字的使用者、示范者和宣传者。

2.在学习、生活过程中,家长与孩子之间、家长与家长之间、家长与教师之间彼此的交流应使用普通话,形成良好的语言交际环境。

3.语言交际中时刻注意自己的口语发音,并且能和周围的人相互督促,积极地纠正普通话的发音,使规范用语成为一种自觉行为。

4.尽量坚持在社会生活中使用普通话,写规范字,为城市形象的塑造,城市文明程度的提高尽一份力量。

讲普通话,方便你我他;写规范字,从你我做起。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积极营造“说普通话、写规范字”的良好氛围,为推进精神文明建设、构建和谐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

杭州市江干区三新幼儿园

2019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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